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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及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院、系,新疆司法警官皇冠体育365:

为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和评审条件,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指标及分配计划

2020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财政部教科司、教育部财务司审定批复,下达皇冠体育365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62名,金额8000/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39名,金额5000/生;国家助学金名额1168名,其中:一等390名,金额2200/生;二等388名,金额1650/生;三等390名,金额1100/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20192020学年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为2020年秋季开学后所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根据各院、系在校生人数,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监狱学学院:

国家奖学金21名,励志奖学金70名;一等国家助学金109名,二等国家助学金108名,三等国家助学金109名。

矫正教育系:

国家奖学金11名,励志奖学金35名;一等国家助学金58名,二等国家助学金58名,三等国家助学金58名。

信息管理系:

国家奖学金8名,励志奖学金27名;一等国家助学金47名,二等国家助学金47名,三等国家助学金47名。

警察管理系:

国家奖学金8名,励志奖学金28名;一等国家助学金48名,二等国家助学金48名,三等国家助学金48名。

法学院:

国家奖学金9名,励志奖学金30名;一等国家助学金50名,二等国家助学金50名,三等国家助学金50名。

新疆警校:

国家奖学金5名,励志奖学金49名;一等国家助学金78名,二等国家助学金77名,三等国家助学金78名。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皇冠体育365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参评学年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量化测评排名均在班级或专业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量化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皇冠体育365审核盖章确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核可以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皇冠体育365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参评学年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或专业位于前30%(含30%),母语为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成绩排名在班级或专业位于前35%(含3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同时学生的综合量化测评排名位于前40%(含40%)。

5.经认定确属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的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皇冠体育365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认定确属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的学生。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内容

各院、系务必于2020111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皇冠体育365学生资助办公室。

1.学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程序、结果,并附学生本人填写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学习成绩及综合量化测评排名表(加盖公章)以及学院、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

2.学院、系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程序、结果,并附学生本人填写的《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习成绩及综合量化测评排名表(加盖公章)及学院、系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

3.学院、系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程序、结果,并附学生本人填写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学院、系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

4.学生资助办公室对上述材料审核后,报皇冠体育365集体研究后上报皇冠体育365。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申请学生本人从皇冠体育365网站学生资助办公室栏内下载、填写并打印(须正反面打印)。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和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激励、鼓励和关怀举措,各院、系在评审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合理分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通知中的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皇冠体育365《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和《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二)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各院、系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包括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出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四)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和皇冠体育365评定相结合,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皇冠体育365规定的时间、内容上报各项材料。

(五)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六)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和监督。要确保资金发放到学生本人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瓜分。

(七)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伪造或提交不实困难证明的,一经核实,即收回所得款项,并取消下年度所有申请资助资格。

(八)任何单位、个人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校资助办(行政楼312室),联系人:白亦清

联系电话:5910060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