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数据是上级主管部门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对各二级学院(部)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数据。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确保我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数据的统计时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报表责任人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数据提供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科研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统计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统计的部门及需要统计的表格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四、统计任务具体分工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质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照统计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数据的收集、审核、统计和报送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质量。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人,认真统计、审核,避免出现漏报、错报和重复申报现象。党政管理及教辅部门中的教师在其教学业务所在教学单位统计。
2.加强领导,专员负责。为了按时完成我校相关数据填报,确保提交数据真实、完整、准确,请各单位、部门成立领导组织,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各单位填报数据时如涉及到不同单位数据统一等问题,请自行与相关单位联系。
3.文理交叉,分别填报。文理交叉的学院、教学部(如五年制专科学院、基础教学部)既有文科科研人员,又有理科科研人员,在年报统计过程中要填写两套表格:一套是人文社科的统计表格,一套是理工农医类的统计表格。其他学院、教学部出现类似情况按此类推。
4.把握进度,按时报送。(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单位所承担统计数据表格(电子文档,打包)务必于2025年12月19日前报送主要责任单位(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人事处信箱)。电子文档名称为“单位名称+人文报表”或“单位名称+理科报表”。(2)各主要责任单位的数据表格(电子文档,打包)务必于2025年12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信箱Zzlgkyc@163.com。电子文档名称为“单位名称+人文报表”或“单位名称+理科报表”。(3)科研处于2025年12月30日之前向教育厅报送学校基础数据。
5.其他
统计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处有关人员。
联系人:白俊飞 电话:0371-60293709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