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认定篇
认定范围
(一)本办法所指学生是在校全日制普招学生。(二)本办法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认定原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独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认定。(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公示困难学生受助情况时,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四)杜绝学生在困难认定时相互比困、当众诉苦。
认定标准与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的学生均应当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根据其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家庭收入状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等级设“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犯校规校纪现象;
(二)综合素质测评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学习努力,成绩合格;(四)生活简朴,不抽烟、酗酒、赌博,无夜不归寝现象:
(五)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及二级学院的各项活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六)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且无生活来源
(七)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家庭遭遇特大变故的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无任何经济来源学生
(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无任何经济来
(九)家庭生活极度难,父母双方长期重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拥有或者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
(二)日常生活中就餐卡消费过高、购买名牌服饰、节假日经外出旅游,出入高档餐馆消费行为者;
(三)无正当理由在校外租房或者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四)有与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高档消费现象者:
(五)抽烟、酗酒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
(六)不愿意参加或者不能认真完成二级学院为其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以及其它社会公益活动者;
(七)因为家庭建房、购房、婚丧嫁娶、生意等原因欠债务的,
认定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主要职责是:
1、部署和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负责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2、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咨询,向新生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3、审核、确认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
4、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接受并调查处理学生对认定工作的申诉、投诉,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三)由各二级学院成立的分管学生工作的二级学院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作。
认定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认定工作;
2、指导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
(四)在各二级学院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粗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得少于年级总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当在本年级学生范围内公示。
评议小组的主要职责:
1、按照要求,安排、开展好本班级的评议认定工作;
2、做好政策宣讲,指导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书;
3、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突发重大变化的情况,对新出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充评议并报告本校认定工作组;
4、受理本班级学生的申诉和投诉。
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
(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准备和提供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资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料和相关表格;招生处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当同时寄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做出书面承诺,以说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变化,可只提交《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每学年9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闲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些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有关状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四)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土子女、建档立卡家庭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五)二级学院认证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在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师生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本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当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调查并予以答复。
(六)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将认定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复议电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和答复,并将最终结果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后续管理
(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二级学院应当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信息记载应全面、真实、准确。如果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当及时更新信息库,并对资助措施进行相应调整。
(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二级学院每学年应当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二级学院应当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第八条认定评议工作中,申请人、认定评议组中的学生成员,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本学年度评优评奖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了的资金追回,剩余的资金扣发,并记录不诚信一次;是学生干部的予以免职,违反校规校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通报至所在组织;泄露会议内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者视其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认定评议工作中,辅导员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学年度优秀辅导员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报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困难认定等级:特别困难、一般困难。
重点保障人群(12 类):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子女、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学生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后统一下发,所有下发的学生名单不得转发给学生。
注:以最新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篇
(一)奖助学金设置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资助对象: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名额(全国每年共12万名)。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资助对象: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面本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专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3%。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
国家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4.校级优秀奖学金:以评审文件为准。
5.校内助学金:以评审文件为准。
(二)系统审核
1.辅导员使用流程:通知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审核学生基本信息(辅导员、学院任一级均可);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辅导员、学院两级审核);审核各类奖助学金数据信息(至少校、院两级审核)。
2.学生使用流程: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等待审核学生基本信息(辅导员、学院任一级审核通过均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交认定申请,等待辅导员、学院审核,通过后可以提交申请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困难学生才能申请的资助项目;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交各类奖学金项目申请;等待辅导员、学院、学校审核各类奖助学金数据信息(至少校、院两级审核通过);院系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本人签名,交学院审核。
3.系统网址: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http://gxzizhu.jyt.henan.gov.cn/
注:以最新文件为准
三 、生源地贷款篇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借款学生为借款人,无共同借款人。贷款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籍、未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诚实守信等。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 1000-16000 元,优先用于学费、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生活费(≤2000 元)。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时间年数 + 15,最长 22 年,2015 年(含)后贷款不得展期。贷款利率为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60 个基点(即 LPR5Y-0.6%),每年 12 月 21 日根据最新 LPR5Y 调整一次。在读期间利息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可申请继续贴息,休学、入伍等保留学籍期间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后财政全额贴息。详见郑理学〔2025〕40 号文件。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注:以最新文件为准
四、学生医保篇
(一)报销对象
在校参保的大中专学生。
(二)报销范围
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医保三目”。
(三)报销比例及金额
由门诊统筹基金按医保费用10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342元。
(四)就医地点
校内为校医务室,校外为新郑市中医院。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应首先到校医务室就医,所患疾病校医务室不能确诊或治疗需要转诊的,可到校外定点医药就诊。假期期间,可就近就医。
(五)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1)校医务室报销流程
参保大学生持身份证、医保卡在校医务室就诊后直接办理门诊报销。校医务室定期与学校结算相关费用。
(2)校外就医门诊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1.报销流程:参保大学生在校医务室之外的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校外医院门诊产生的费用若已经报销,校内不再重复报销。未报销的,可在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周日凭门诊发票和就诊相关材料到校内医务室登记核实,在医保系统查询核实后,开具单据,报送至辅导员老师处进行账户信息登记,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2.所需材料:诊断证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写学生联系方式)以及就诊期间产生所有费用的明细以及药品和检查项目的明细。学生证(或一卡通)、身份证和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至同一张A4纸上。
注:以最新文件为准
五、兵役资助篇
1.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资助内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3.资助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20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 3300 元。
4.资助对象分类: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直招士官(军士)。
5.工作流程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申请表 Ⅰ》,高校审核盖章,学生交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盖章后学生寄回高校,高校复核后进行补偿代偿。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申请表 Ⅱ》,交至县级征兵办审核盖章后提交高校,高校复核后进行学费减免,实行一次性申请,逐年减免,“先免后补”。
注:以最新文件为准
六、资助教育篇
1.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 QQ 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 “先学后付”“免息分期” 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2.正确使用奖助学金
合理规划资金
制定预算:在收到奖助学金后,先列出每月或每学期的必要开支,如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费等,然后根据剩余资金制定合理的消费计划,确保每一分钱都有明确的用途。
避免浪费:不盲目跟风消费,不购买不必要的奢侈品、高档电子产品等。例如,不随意购买名牌服装、昂贵的化妆品等,将资金用于更有价值的方面。
用于学业提升
购买学习资料:利用奖助学金购买与专业相关的书籍、学习软件、在线课程等,拓宽知识面,提高学习效果。比如,购买专业教材、学术期刊、在线学习平台的会员等。
参加学术活动:如果有条件,可以参加一些学术讲座、研讨会、竞赛等活动,这些活动能够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例如,参加学校的学术论坛、学科竞赛等。
关注个人成长
提升综合素质: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培养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综合素质。例如,参加学校的志愿者活动、社团组织的实践活动等。
培养兴趣爱好: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奖助学金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如学习乐器、绘画、摄影等,丰富课余生活,提升个人修养。
预防诈骗
提高警惕:对于任何声称可以提供助学金或奖学金的信息,都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例如,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等。
核实信息:在提供个人信息或支付任何费用之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可以通过学校、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的官方网站、客服电话或向辅导员老师进行核实。
心怀感恩
回报社会:将这份关爱传递下去,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用自己的所学所能帮助他人,回馈社会。例如,参加社区服务、公益项目等。
感恩父母和学校: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和学校的培养,努力学习,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在日常生活中,关心父母,尊重老师,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图文: 郭 璐
排版: 吕中景
初审: 张林强
终审: 罗利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