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保证各项教学及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同时为下学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1月8日-1月14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体任课教师。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以自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须成立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拟定本单位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2.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试卷审核等工作完成情况。
3.期末考试监考教师按时到岗及监考情况;考生考试情况。
4.期末试卷批阅、试卷分析工作完成情况。
5.课程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师日志、作业等)、试卷(包含考场签名表、考场记录表、试卷分析、原始成绩等)等材料整理归档情况。
6.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分配、课表编排情况。
四、工作要求
期末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规范,确保教学管理不放松、教学标准不降低、教学秩序不混乱,积极认真地做好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圆满完成。
1.严格执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项工作要有具体的时间安排和责任人,把 期末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总结。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反映出的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将自查结果形成自查总结(内容包括:①基本情况: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检查内容、过程、结果详细阐述;②典型做法;③存在问题;④整改措施),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各一份,于1月15日11点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并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