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端正学生学习态度,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根据《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办法》郑理〔2023〕5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级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处理范围
2023级学生
二、工作程序
(一)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根据《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办法》,依据2023级学生第一学年的成绩,统计、整理不合格课程门数达到留级、退学范围的学生名单,并将《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拟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9月29日前报教务处审核。
(二)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复审,于9月30日前上报学校审批。
(三)学校审批
经学校审批后,教务处将学校意见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将处理学生名单按照《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三、处理办法
1.不合格课程门数达到留级范围的学生,各二级学院下达《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附件2),对被处理学生进行谈话,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3),以挂号信形式向被处理学生家长邮寄《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致家长)》(附件4),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家长寄回《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家长回执)》(附件5);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留存通讯书面记录。
2.不合格课程门数达到退学范围的学生,各二级学院下达《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附件2),对被处理学生进行谈话,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3)。二级学院院长或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要与家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就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6),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家长确认并签字。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严格审核,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完成本单位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工作,由二级学院院长全面负责该工作;名单统计、整理工作由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工作执行由二级学院学生管理人员负责。
3.各二级学院将每个被处理学生的《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家长回执)》、《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谈话记录表》、《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长谈话记录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归档并留存。
4.五年制专科学院参照本通知执行。
2024年9月24日